关于孙海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
责任编辑: 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06-23 10:01:35
集团纪委,公司所属各单位、各部室,各控股(参股)企业:
根据工作需要,经研究决定:
孙海涛同志任第四党支部书记,不再担任生产发展部党支部书记职务;
张元东同志任第五党支部书记;
李军海同志任第八党支部书记,不再担任第四党支部书记、水务稽查大队大队长职务;
于晖同志任生产发展部党支部书记,不再担任给排水工程公司党支部书记、经理职务;
周明杰同志任高区供水公司经理,不再担任经区供水公司党支部书记、经理职务;
邵明宝同志任给排水工程公司经理,不再担任水利投资公司党支部书记、土石方分公司经理职务;
肖波同志任给排水工程公司党支部书记,不再担任中水公司经理职务;
杨贤才同志任水利投资公司党支部书记;
卢宁同志任集团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,不再担任文登公司副经理职务;
陈伟强同志主持经区供水公司工作;
宋霞同志任第十党支部副书记、温泉供水公司副经理,不再担任集团纪委办公室主任职务;
李明坤同志任中水公司副经理(主持工作),不再担任第六党支部副书记、孙家疃供水公司副经理职务;
杨昆同志任水务稽查大队副大队长(主持工作),不再担任采购供应部副部长、供应科科长职务;
刘毅同志任文登公司副经理,不再担任苘山净水厂副厂长职务。
中共威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
2023年6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