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会服务承诺制度

责任编辑:admin    文章来源:未知    发布时间:2018-10-07 12:50:22

为加强行风建设,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,广泛接受社会监督,制定社会服务承诺制度。
    一、服务承诺内容
    ⑴供水水质;⑵供水压力;⑶抄表收费;⑷管网维修;⑸业务受理。 
二、服务承诺标准及时限
    ㈠供水水质
1、严格执行《城市供水水质标准》,按规定做好水质检测工作,出厂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%,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98%以上。
2、对用户反映的水质问题,自接到投诉后,30分钟内到现场调查、处理,及时反馈。
㈡供水压力
    1、确保足够水压。按照国家规定标准,管网末端供水压力不低于0.12兆帕,管网压力合格率不低于97%。
2、停水通知。有计划停水应通过以下方式之一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:水务集团网站供水公告栏目、市新闻媒体等;因自然灾害或者突发性事故造成的停水,因其不可预见性,在抢修的同时尽量通知用水单位和居民,尽快恢复正常供水。
    ㈢抄表收费
1、在规定时间内抄表,抄见率达到100%,抄表准确率达到100%。
2、严格按威海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计收水费。
3、热情接待用户查询。用户对计量、收费、故障水表等业务提出查询,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,2日内给予答复。
    ㈣管网维修
    1、供水管网维修。按《威海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》规定的供水产权管理界限实施维修工作。接到用户投诉后,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理,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45分钟,24小时内完成抢修任务。如现场情况不明,责任分转不明确,应严格按照“首问负责制”的要求协调办理,直至责任落实、问题解决。对突发性爆管事故实行连续抢修,供水管网维修及时率达到98%以上。
    2、排水管网维修。按《威海市城市污水排放管理规定》规定的污水产权管理界限实施维修工作。接到用户投诉后,24小时内完成抢修任务,污水管网疏通及时率达到98%以上。
    3、管道维修、施工期间,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,确保安全。
    4、对不属于水务集团职责范围内的业务,实行社会有偿服务。
    ㈤业务受理
    1、热线受理。热线电话实行24小时畅通,实行"首问负责制"和"一站式"服务,使用文明服务用语,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客户。
    热线服务电话:5976111。
    2、工程受理。水务集团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办理用户接水申请、水表新装和改装、一户一表改造等业务。用户申请手续齐全,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勘察设计。具备开工条件后,10个工作日内安排施工。
    咨询联系电话:5976111。
三、监督投诉电话
    水务集团设立承诺制度落实监督小组。若投诉人对所答复处理意见不满意时,可拨打监督投诉电话进行投诉,监督小组将对事项作进一步调查落实,若情况属实,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。
监督投诉电话:597611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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